定義與作用:
當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因素對因變數產生影響時,可以用多因素方差分析的方法來進行分析。多因素方差分析亦稱“多向方差分析”,原理與單因素方差分析基本一致,也是利用方差比較的方法,通過假設檢驗的過程來判斷多個因素是否對因變數產生顯著性影響。在多因素方差分析中,由於影響因變數的因素有多個,其中某些因素除了自身對因變數產生影響之外,它們之間也有可能會共同對因變數產生影響。
在多因素方差分析中,把因素單獨對因變數產生的影響稱之為“主效應”;把因素之間共同對因變數產生的影響,或者因素某些水準同時出現時,除了主效應之外的附加影響,稱之為“交互效應”。多因素方差分析不僅要考慮每個因素的主效應,往往還要考慮因素之間的交互效應。
此外,多因素方差分析往往假定因素與因變數之間的關係是線性關係。從這個方面來說,方差分析的模型也是如下一個一般化線性模型的延續:
1. 在無交互效應的情況下:因變數=因素 1 主效應+因素 2 主效應+…+因素 n 主效應+隨機誤差
2. 在有交互效應的情況下:因變數=因素1主效應+因素2主效應+…+因素n主效應+因素交互效應1+因素交互效應2+…+因素交互效應m+隨機誤差。
所以多因素方差分析往往選用一般化線性模型(General Iinear Model)進行參數估計。
基本假設:
以三因素方差分析為例:
設有三個因素A,B,C,因素A取r個水準,分別記為A1,A2,,Ar;因素B取S個水準,分別記為B1,B2,…,Bs;因素C取t個水準,分別記為C1,C2,…,Ct。在水準組合(Ai,Bj,Ck)下樣本相互獨立,且
其中,i =1,2,…,r;j = 1,2,…,s;k = 1,2,…,t.稱μ為一般平均,αi為因素A的第i個水準的效應,βj為因素B的第j個水準的效應,γk為因素C的第K和水準的效應。顯然,αi,βj,γk滿足如下關係式:
2. 構造檢驗統計量
則:因素A產生的誤差平方和為:
因素B產生的誤差平方和為:
4. 檢驗規則
若 FA > F1-α(r-1,(r-1)(s-1)(t-1) + (r-1)(t-1) + (r-1)(s-1) + (s-1)(t- 1)),則拒絕 H01 ,表示在因素 A 的各水準下的效應有顯著差異;
若 FB > F1-α(s-1,(r-1)(s-1)(t-1) + (r-1)(t-1) + (r-1)(s-1) + (s-1)(t- 1)),則拒絕 H02 ,表示在因素 B 的各水準下的效應有顯著差異;
若 FC > F1-α(k-1,(r-1)(s-1)(t-1) + (r-1)(t-1) + (r-1)(s-1) + (s-1)(t- 1)),則拒絕 H03 ,表示在因素 C 的各水準下的效應有顯著差異。
參考文獻:
- 郭萍.三因素方差分析的原理及应用[J].沈阳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,2015,27(1):40-43.